您当前位置: 唯学网 » 理财规划师 » 理财规划师教育新闻 »

四川理财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通知

四川理财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通知

唯学网 • 教育培训

2013-8-19 14:30

唯学网 • 中国教育电子商务平台

加入收藏

2013年四川理财规划师考试各报名组织单位应于考前40天通过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将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鉴定中心,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考生报名表、资格证明材料及考生论文等相关资料。关注唯学网可获得2013理财规划师最新考试资讯。具体报名时间如下: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按照《通知》规定,我省组织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含涉外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等共12个,并继续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等5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鉴定,以及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具体职业等级、鉴定日期、考核方案详见附件1和附件2。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和鉴定相关补充说明详见附件3和4。

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营销师等9个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技能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待颁布。上述职业技能标准颁布后,涉及2013年下半年职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发生的变化,我厅将另行通知。

二、实施“统考日”制度,组织开展全省统一鉴定

按照《通知》要求,2013年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其中,全国统一鉴定日期为5月18日、19日和11月16日、17日。我省确定的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评、新职业试验性鉴定实行全省统一鉴定,除秘书(5-3级)、营销师(5-3级)、公关员(5-3级)3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与全国统一鉴定同时进行外,其余原则上安排在其他“统考日”进行,具体安排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另行通知。对纳入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擅自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三、加强宣传,认真做好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

全国统一鉴定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一大品牌,对整个鉴定工作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越来越得到广大考生和用人单位的认同。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严格审核落实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管理责任制度,确保我省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质量。省鉴定中心对我省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报名工作。省属有关大中专院校、我厅直批职业培训机构组织本校学生和学员参加全国统一鉴定,可直接向省鉴定中心报名。各报名组织单位应于考前40天通过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将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鉴定中心,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考生报名表、资格证明材料及考生论文等相关资料。省鉴定中心要组织力量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制作准考证参加全国统一鉴定。

四、强化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0% (0)
0% (10)
已有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