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由人事部、财政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份。为了方便广大考试及时查询报名时间,唯学网小编特别整理了2013年四川成都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报名信息,以供考生参考:
内容摘要:四川成都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至7月13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至7月14日。
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7月13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7月14日。
(三)缴费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7月15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7月20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9月2日至9月8日。
(六)考试时间:2013年9月7日至8日。
9月7日上午8:30-11:00《经济法》
下午13:00-15:30《财务与会计》
16:30-19:0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8日上午9:00-11: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4〕5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也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报名程序
我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确认档案号。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认真核对填写档案号,非2013年新参考人员,如果在报名时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否则其成绩将无法进行滚动管理,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份;
(2)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2.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往年已报考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无网上缴费条件的考生可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完成报名手续。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报考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收费每人每科58.00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五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收回。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2013年6月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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