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
2.父母双方均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或均是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成年人。
4.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
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月人均600元和10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